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贡县上帕镇县城城区江东、江西污水处理工程—江东污水处理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贡县上帕镇县城城区江东、江西污水处理工程—江东污水处理厂项目
地点:福贡县上帕镇江东主城区及城北片区
******建设局
建设内容:设利用江东污水处理厂区内预留用地,一次建成设计水量为6000m3/d的预处理设施,并在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上,新建处理规模为3000m3/d、处理工艺为“A2/O+化学除磷”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建1座江东城北污水提升泵站,设计规模970 m3/d;改造片区现状污水收集管网,新建及完善配套管网。
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2月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普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151****8276,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1-05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