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彝族自治县******资源局
关于漾濞彝族自治县火炭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漾自然资矿拍出〔2024〕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矿业权交易的有关规定,经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漾濞彝族自治县******资源局委托云南正地******有限公司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进入后切换地区至大理州),对漾濞彝族自治县火炭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出让方式及交易平台
******资源局
地址: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西镇漾江中路51号
出让方式:网络公开拍卖
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交易网址:(******/homePage)(进入后切换地区至大理州)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出让项目名称:漾濞彝族自治县火炭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二)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三)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四)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该采矿权矿区位于漾濞彝族自治县290 °方向,直距约 47千米处,地处漾濞彝族自治县富恒乡富恒村境内;矿区面积:0.1415 平方千米;开采深度:由 2340 米至 2155 米标高。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
矿 1 |
******.90 |
******.60 |
矿 2 |
******.90 |
******.60 |
矿 3 |
******.90 |
******.60 |
矿 4 |
******.90 |
******.60 |
拟设矿区面积:0.1415 平方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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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设开采标高:由 2340 米至 2155 米 |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以受让人与出让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确定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为准。
(五)资源储量: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保有)资源量395.90万立方米(1057.00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198.40万立方米(529.70万吨),采矿回采率95%,推断资源量197.50万立方米(527.30万吨)。(备注:《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火炭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详查报告》《〈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火炭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审查意见书》)
(六)出让年限:10.04年。
(七)矿山生产规模:100万吨/年。
(八)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开发利用方案已编制并通过评审,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必须按评审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实施。
(九)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按要求编制评审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及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规定开展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工作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
(十)起拍价和加价幅度:标的起拍价计人民币¥1253.406万元整(大写:壹仟贰佰伍拾叁万肆仟零陆拾元整)。本次竞价采用增价竞价方式进行,加价幅度以系统设定的10万元/次为准,最终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竞买人也可以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且是整数)。
(十一)前期地质勘查工作经费
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还需缴纳前期地质勘查及相关报告编制等成本费用:其中包括详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
三、竞买人资格
(一)凡具备开采所需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利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
(二)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含)以上或者前3年(2021-2023年)平均纳税额不低于500万元。
(三)申请人无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未满二年的情形;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者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四)参与竞买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的多家公司或母子公司,只能由其中一家公司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全国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近两年无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失信名单情形。
(五)竞买人无因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被追责情况。
(六)取得CA数字证书,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竞买保证金。
(七)竞得人必须书面承诺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半年内完成矿山建设并投产。
(八)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标的展示、公告公示及拍卖时间
(一)展示时间: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拍卖会开始前,展示地点为标的所在地,竞买人自行到现场实地进行踏勘,出让人和拍卖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现状拍卖。
(二)拍卖公告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08:30至2025年1月3日17:00。
(三)拍卖时间:2025年1月6日09:00。
五、竞买申请方式及日期
(一)竞买申请方式:提交申请的方式为网上申请,有意向竞买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提交竞买申请,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服务热线:0872-******,竞买人取得企业数字证书(CA)后需下载安装驱动后方可登录。
申请提交方式: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登录→矿业权出让→找到要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人资料→提交申请。
(二)竞买申请时间:竞买申请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08:30至2025年1月3日17:00。
(三)竞买申请上传提交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含);
3.法定代表人身份******居民身份证;
4.竞买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矿区现场踏勘声明;
6.保证金缴纳凭证;
7.本企业近一年******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
8.具备与开采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
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失信名单及“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的证明材料;
10.竞买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六、竞买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计人民币¥376万元整 (大写:叁佰柒拾陆万元整)
(二)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14:00止。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付款账户必须是竞买人******有限公司联系上传保证金缴纳凭证,由漾濞彝族自治县******资源局确认到账后具备竞买人资格。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且******银行转账单据备注栏上注明:“漾自然资矿拍出〔2024〕01号竞买保证金”)。
(四)保证金的处置: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完成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和前期工作经费、拍卖佣金后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标的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退还。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漾濞彝族自治县******资源局
******银行:******有限公司漾濞支行
银行账号:5300************
七、竞买人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日17:00,竞买人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进入后切换地区至大理州)线上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由漾濞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审核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omePage)通知竞买人,竞买人可于2025年1月3日18:00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只有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八、竞价方式及竞得人的确定
竞买人在拍卖会当日提前10分钟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待竞价开始,网上竞价系统将在拍卖开始时自动进入竞价程序,竞价方式为连续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将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漾濞彝族自治县******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到漾濞彝族自治县******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九、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申请一经受理后,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出让矿区的技术资料和参与竞买的有关文件全部知悉并完全认可。
(二)竞得人须在矿山所在地注册独立核算企业法人,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缴纳税费等法定义务。
(三)按规定竞得人在办理采矿出让登记手续时需提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环评、矿山安全评价、水土保持、林地许可、用地等方面材料的编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竞得人自行解决矿山水、电、路的配套和涉及的乡村或农户的有关山、林、水、土地的补偿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竞得人完成以上工作,按相关规定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采矿权登记,核发《采矿许可证》。
(四)本次出让的矿山部分已被开采过,本次竞拍按现状进行,一切损失及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缴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十、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竞买人需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决策,谨慎投资,风险自负。
(二)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和地质资料等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漾濞彝族自治县******资源局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三)本公告仅对采矿权出让进行明确规定,出让范围仅限于采矿权,不包括矿区范围内土地、林业等其他资源及地面建(构)筑物等。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必须自行依法申请办理矿山的用地、用水、用电、水土保持、公路、环保、林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手续,出让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若上述手续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四)竞得人须组织进行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上述工作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竞得人需依法缴纳矿山生态修复基金及土地复垦保证金,相关凭证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方案未能通过审查、未缴纳基金和保证金导致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竞得人对矿山开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绿色矿山相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实行边开采边治理,依法依规申报绿色矿山。
(五)因国家、省级、州级产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已交采矿权出让收益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已支付的地质勘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等前期工作费用不予退还;拍卖出让产生的相关税金、佣金等费用不予退还。
十一、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及《拍卖出让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1月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漾濞彝族自治县******资源局。
十二、违约责任、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出让合同或在竞买人竞得的后解除合同,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费用由竞买人、竞得人自行承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4.采取暴力威胁、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三、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一)公告发布的媒体: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上同时发布;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卖出让竞买须知及竞买申请书等拍卖出让文件,或致电咨询出让人和拍卖人。
十四、联系方式
出 让 人:漾濞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西镇漾江中路51号
联 系 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
拍 卖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大理白族自治州经济开发区西屏路与锦云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黄女士 联系电话:******、******
漾濞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6日